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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厦门“最犹豫嫌犯”该不该轻判? [打印本页]

作者: 肥文    时间: 2013-5-25 08:25
标题: 厦门“最犹豫嫌犯”该不该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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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微博)5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图)他是“最犹豫嫌犯”。落网后,他先自首后翻供,翻供后却又再自首。   如此犹豫又反复的嫌犯该不该轻判,他的行为还算是自首吗?近日,湖里区法院针对这位“最犹豫嫌犯”作出了判决。 债主急于讨债 盗刷老赖信用卡   近日,市民老刘发现有人冒用自己的名义去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持卡透支套现。   发现这一情况后,老刘迅速向警方报了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持卡套现的是两个人,这两人来自同一家汽车维修厂,其中,一个是经理,另一个是员工。   令人意外的是,盗刷者竟是受害人老刘的债主。据债主吴经理说,受害人老刘其实是一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因老刘在汽修厂修车期间,欠下了很多钱,一直没还。为了讨回自己的钱,吴经理就和汽修厂员工小肖合谋,以老刘名义申办了一张银行信用卡,打算从老刘信用卡中套现以抵扣欠款。办卡后,二人轮番刷卡,使用该卡消费、套现60686元。
先自首后翻供 翻供后再自首   2011年4月18日,吴经理随老刘至公安机关投案。同一天,小肖接警方电话通知后,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发后,吴经理和小肖的家属代老刘归还了信用卡欠款和利息。两被告人的家人还债后,老刘也对他们二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有意思的是,被告人小肖认罪的态度 “一波三折”。他先是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还在第一份笔录中交代了自己参与信用卡套现的犯罪事实。但是,庭审中,小肖又翻了供,他答说自己没有参与办卡,直到2011年2月份,才知道有这张信用卡,他只是从吴经理手中接过这张卡,然后用该卡刷卡消费、套现了6000多元。也就是说,他对冒用老刘身份办卡,是不知情的。不过,翻供之后,小肖很快就又后悔了。庭审过后,没过几天,他就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 《悔过书》,表示自己当庭翻供有错,愿意以公安阶段的笔录为准,并表示自愿认罪。 法官说法 判决前供述,就算是自首   被告人如此犹豫反复,能不能认定为自首,又该不该轻判?对此,近日湖里区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小肖和吴经理的情况,都属于“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法官说,根据最高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是,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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