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文 发表于 2013-6-17 08:29:45

【武汉市一城管队员白天执法晚上摆摊】



  15日中午,有网友发帖称在湖北武汉徐东车站附近,一位城管白天执法管理占道经营,晚上却在此处摆地摊,并贴出该城管白天执法、夜晚摆摊的照片。昨天,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回应称,当事人确为洪山区城管局正式执法队员。    ■网曝
    城管队员夜市摆摊
    网友“岔巴子”在帖子中表示,他的朋友在徐东附近租着门面做生意,照片中的这名城管正是负责他所在的区域,曾经劝阻过帖主的朋友在门口摆放宣传展架。“岔巴子”说,前两天自己和朋友路过徐东车站,发现路边摆摊卖茶杯的摊主,正是负责自己所在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城管员。为了确认,两人第二天晚上专门带着相机前去拍下一组照片。
    该网帖贴出的照片中,有几张是晚上该男子坐在马扎上,旁边坐着一名女子,面前摆着数十个杯子,有人在询问的情景,旁边也有人在摆摊卖衣服。另几张是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照片,该男子相貌与夜晚摆摊者极为相似。
    “岔巴子”称:“身为城市的执法者,口口声声要我们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自己却白天执法管理占道经营,晚上以身试法?”
    京华时报记者尝试与发帖者取得联系但未果。
    ■热议
    网友同情多过指责
    该网帖随后被转到微博,但与其他城管负面信息不同的是,不少网友同情这名摆摊城管。
    有网友认为,下班时间做点自己想做的事并无不妥,“不是为了生活,谁会下班去摆地摊?”如果他是用自己的双手在劳动,挣的是自己的血汗钱,这个可以理解,“支持这个城管小贩,他肯定不会吃拿卡要”。
    微博网友@李国斌律师认为:“城管摆摊,不靠欺压小贩捞外快,体验底层艰辛,值得表彰!”
    @秋日绵长认为,很多地方白天不让摆摊占道经营,晚上是可以的,是为了更多的人改善生活。如果法律和工作条例没有禁止业余时间摆摊增加收入,他又不是违法经营的话,这位城管队员的行为并无不妥。
    此外,也有网友认为城管摆摊能体验小贩的辛酸,有利于在执法中善待弱者。不少网友在武汉城管委官方微博中评论留言,希望城管领导不要开除该城管队员。
    博导建议“人尽其才”
    认证为武汉大学教授、博导的“武大沈阳”发微博表示,城管疑似摆地摊不是坏事。他表示,国内公职人员最缺的是换位思考,换位体验一下就知道,生存不易,更应变革。城管摆地摊,业余时间补贴家用,不偷不抢,没啥问题。
    “武大沈阳”还建议,鉴于城管系统有规定,执法人员不得经商,应依照相关规定处理,但考虑到该队员熟知小贩心态,可酌情让其去做一些与小贩沟通方面的工作。其次,武汉应划定部分区域、部分时段供小商贩经营。
    “武大沈阳”的微博被武汉市城管委官方微博转发。
    ■回应
    摆摊男及身边女子均为城管
    昨天,武汉城管委官微回应称,经查实,网友爆料图片中的执法队员系洪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直属七中队正式执法队员桂某,33岁,学历本科,2003年5月考入洪山城管局,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平时表现优秀。爆料图片中还出现了一位女子,她是洪山城管局机关工作人员杨某。
    武汉市城管局一位负责人说,如果该执法队员确系生活困难,可向组织反映谋求解决。但作为执法人员,是不允许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
    京华时报记者昨天致电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们将在今天上午10点就此事召开新闻通气会,当事人桂某也将参加该通气会。对于桂某为何会去摆摊等问题,对方称,“这些到时候会有一个公开的答复”。
    城管官微未指明摆摊原因
    武汉城管委官方微博还称:“城管摆地摊,有的网友说是家庭困难,有的猜测是在换位体验等,欢迎大家对城管工作以及这件事情提意见和建议。”“执法队员在严格执法、柔性执法、文明执法中做了大量的探索,也得到了广大网民的支持和认可。”
    一位网友表示,从城管委的这两条微博上分析,摆摊者肯定是另有隐情,家庭困难、换位思考、柔性或文明执法的探索,每一个似乎都有可能。
    ■探访
    摊贩:欢迎城管来摆摊
    16日晚7点半,记者根据网帖中提及的“徐东站”以及照片显示,来到徐东新世界百货附近。在沿线人行道边上,已经有60多家摊贩出摊。
    记者向一些摊贩询问,“他也不是天天来,我看到过,没想到是城管”。贴手机膜的刘师傅认为,城管队员摆摊没什么不应该,在这里大家都是平等的。
    卖面筋的李女士则表示“欢迎城管来摆摊”。“他们平时会来管我们,只要是好好说,我们都会撤。小伙子自己来摆摊,也怪不容易的。”她说,城管来摆摊,更能体会商贩的生活,有利于执法过程中的交流,是好事。
    据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报道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怀若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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