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收心 发表于 2013-5-27 08:23:04

涉嫌强奸幼女 达州渠县档案局办公室负责人被停职

凌晨时分,洗脚坊内,酒醉男子赤身裸体,身边女童疑遭性侵。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达州市渠县有关方面获悉:因涉嫌强奸犯罪,渠县档案局办公室负责人易晓刚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时,易所在单位党组会议决定,对其作出停职处理。  员工讲述
  “打开灯他赤身坐在娃娃旁”  渠县人张蓉(化名)是一位单亲妈妈,在渠县城里一家洗脚坊上班,7岁的女儿红红(化名)跟着她生活。  5月24日晚,张蓉去洗脚坊时把女儿带上。“晚上10点过,孩子说太困了,我就让她在楼上一间无客人的房间里睡觉。”25日凌晨1时许,红红睡觉的房间里传出吵闹声和打斗声。  “我送走客人后,进入红红旁边那间屋子准备休息。突然,我听到孩子在隔壁叫了一声,就出门去看。”昨日,当天第一个发现红红遭遇的洗脚妺阿华(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拉开灯后,我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一个赤身的矮胖男子坐在红红的床边。”  “我当时就破口大骂‘你不是人’。听到我的骂声后,同伴和客人都挤过来。”阿华说。张蓉也闻讯赶来,随后报了警。警方查明,滋事男子易晓刚,现年38岁,系渠县档案局办公室主任。  昨日,张蓉所在洗脚坊老板何娜(化名)称:“当时大约是24日深夜12点左右。那个矮胖男人酒气熏天地走进来,开口就说要做“歪”的。我说我们这里没有歪的,全是正规洗脚。他问完洗脚的价格后,说我要洗最贵的,100元一次那种。在我给他安排洗脚师傅时,他说让我给他洗。”  何娜称,“一个多小时后,洗脚师傅走了他还不走。他说他想休息会儿。我就下楼去,想烧点开水给他喝。大约七八分钟后,楼上传出吵闹声。”  单位说法  系个人行为,当天无公务接待  因此事可能涉及刑事犯罪,110处警人员将其移交至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26日凌晨5时许,红红由家人和警察陪同,前往医院检查。上午8时,医院给出鉴定结果。张蓉复述鉴定内容:“外阴正常、处女膜完整,阴道壁充血。阴道分泌物已交公安人员。”负责办理该案的李警官介绍,因涉嫌强奸,易晓刚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渠县档案局负责人表示,易晓刚是档案局一名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他没有公务员身份,准确地说只是办公室负责人,还不是办公室主任。”他介绍,事发当天局里没有任何公务接待活动,易晓刚的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没听说过他私人生活上有何问题,虽然他平时要喝酒,但是从没有听说过他有酒后失德的行为。  “没人陪她,只好带到这里来。这就是一个单身妈妈的难处。”说起女儿的遭遇,张蓉数度流泪,反复说不该带女儿到洗脚房来。  成都商报记者 邓成满 实习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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