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枫 发表于 2013-5-6 16:41:03

【通知】论坛军衔达到下士以上即可拥有发表 出售贴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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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军衔可发的出售金额将会不同。

版主和管理有权根据所发布内容的价值调整合理售价或中途取消出售状态。
禁止滥用出售贴功能,如果发现所发布的内容无出售价值,或者甚至直接是灌水贴骗钱,版主和管理员将会直接强制退款给购买者,并且对滥用出售贴者处已两倍以上的处罚。

多次利用出售贴功能骗钱者,将面临互币清0,甚至封号的可能。

管杀不管埋 发表于 2013-5-6 17:39:05

应该还来个购买主题就跟回复一样 置顶阿

白菜 发表于 2013-5-6 17:40:52

『问鼎』怨 发表于 2013-5-6 17: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还来个购买主题就跟回复一样 置顶阿

你倒是来的挺快的

白衣の雪忆 发表于 2013-5-6 18:04:15

下士都可以!那要上校好做什么呢

御剑の紅桃⒎ 发表于 2013-5-6 18:40:36

发帖际遇]: 御剑の紅桃⒎ 在论坛积极发帖遇见 云龙,被奖励了 6 互币.        幸运榜 / 衰神榜

孤独成瘾 发表于 2013-5-6 21:32:43

爽啊。。。。。。。。还可以这门用

孤独成瘾 发表于 2013-5-6 21:33:23

那某某区的版主呢????????????

御剑の紅桃⒎ 发表于 2013-5-7 12:38:23

...........................................................

离开 发表于 2013-7-18 15:46:12

互币清零的全打到我账上就行了!!:D

花自飄零水自流 发表于 2014-2-25 01:59:49

…………………………………………此处略去n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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